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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讨债公司 当事人互负债务的,当事人如何主张抵销?

责编:上海讨债公司
日期:2011-10-18
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,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、品质相同的,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,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。  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,应当通知对方。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。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。   当事人互负债务,标的物种类、品质不相同的,经双方协商一致,也可以抵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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